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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公开宣判一起利用网络游戏诈骗案件 三名被告人被重判

红网时刻永州2月20日讯(通讯员 潘彦军 阳贤慧 徐旭晓)近日,宁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利用网络游戏诈骗案件,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万元;判决杨某文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判决杨某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对被告人非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月份以来,被告人谢某某、杨某文、杨某共同出资到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以2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联盟电玩游戏平台,并在长沙市岳麓区阳光100小区19栋某号房成立工作室利用联盟电玩游戏平台从事诈骗活动。联盟电玩游戏平台涉及捕鱼、摇钱树、海王、皇家礼炮、老虎机、连环夺宝、斗牛、扎金花、百家乐等12种游戏,游戏玩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给工作室客服充值上分,客服通过游戏平台的后台软件来监控整个游戏平台玩家的情况,并通过平台的设置来控制玩家游戏的输赢,从而获取钱财。经鉴定,从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该工作室共诈骗游戏玩家金额达148.55万元。为更好地经营联盟电玩游戏诈骗活动,被告人谢某某、杨某文、杨某在游戏平台经营期间在网上购买了20余万条含有公民姓名、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的数据,用于发短信宣传联盟电玩游戏平台,获取更多玩家资源。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某、杨某文、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三人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某、杨某文、杨某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罪名成立。被告人谢某某、杨某文、杨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本案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潘彦军 阳贤慧 徐旭晓

编辑:李艳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02/20/5089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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