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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 易恢节:用好第一种形态 筑牢第一道防线

2018年4月,道县制定出台了《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突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教育预防、批评警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常批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筑牢了第一道防线。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难”进行破题

标准把握有难度。目前存在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界限标准和适用情形还不够细化的问题,范围划定、程序处理、办理时限和结果处置不够规范,遇到具体问题线索处置时感到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尺度不好把握。

责任压实有难度。目前一些党组织及其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在健全完善第一种形态协作联动机制上存在责任边界不清、任务分工不明的现象,都没有具体细化和明确,存在各自为政、单打独斗、信息割裂等问题,尚未形成工作合力。有的单位落实第一种形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导致责任落实虚化弱化空化。

深化运用有难度。一些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充分,重“抓案查大”、轻“抓早盯小”,重“惩处极少数”、轻“管住大多数”,忽视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有的将第一种形态当成消化问题线索的一种方式,有的谈话函询、批评教育流于形式。

日常实施有难度。在现实当中,适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从信访举报、巡视巡察、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中获取,制约了第一种形态的充分运用。有的单位奉行好人主义,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造成问题线索流失。

二、制定实施办法,围绕“四定”进行规范

确定责任主体。明确落实第一种形态由各级党组织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织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负“一岗双责”责任;各级纪检组织负监督责任,协助同级党组织抓好落实。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牛鼻子”来抓。

确定适用情形。对于党组织和党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情节轻微、尚不构成党纪政务处分的,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

确定处理方式。运用第一种形态主要有13种处理方式,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合并实施。分别为函询、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纠正或责令停止违纪行为、责成退出违纪所得、限期整改、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责令在一定范围作检讨(公开道歉)、通报(通报批评)、诫勉(诫勉谈话)、其他批评教育类措施。

确定保障措施。将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级部门党组织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由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统计体系和数据台账,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统计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评价依据。

三、深化实践运用,立足“四早”进行实施

提升监督时效,做到早发现。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第一时间发现党员干部的不良倾向,并深查诱因、深挖病根。做实派驻监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创新信访监督。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监督体系,深化巡察监督。

提升谈话质量,做到早提醒。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醒谈话、警示谈话,咬咬耳朵,打好“预防针”。把准原则。在采取谈话方式处置时,遵循三个“不能谈”和三个“可以谈”的原则。充分准备。谈话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严肃认真。谈话过程严肃认真,对谈话涉及的问题敢于揭短亮丑。对准问题。谈话内容突出重点和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使每个问题都谈到“点上”,戳到“痛处”,充分发挥“红脸出汗”的效果。

提升惩戒威力,做到早警示。用好批评武器。通过批评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等方式,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责令检查检讨,强化通报曝光。坚持通报曝光制度,警醒教育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严肃诫勉处理。存在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构成轻微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其吸取教训,改过纠错。

提升整改效果,做到早纠治。要快速处置,及时整改。台账管理,压实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制定责任清单,突出整改重点,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限期纠错整改到位,确保纠错整改不留盲点。容错纠错,帮助整改。从严问责,推动整改。

四、构建长效机制,着眼“四化”进行巩固

常态化落实。建立监督执纪信息管理台账,开展不定期和交叉监督检查,确保日常监管责任落地。建立联动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移送线索和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精准化处置。加强对第一种形态各项措施运用的审批、启动、准备、反馈、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把关,在线索处置上,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建立管理台账。建立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机制,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分类处置。

系统化运用。在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同时抓实后三种形态,严格对照“六项纪律”要求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四种形态”一起抓、“四个轮子”一起转,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严肃化问责。强化监督检查,从严追责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以问责的常态化倒逼第一种形态落实的常态化。对各级党组织不正确运用第一种形态主动开展工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运用第一种形态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走形式、搞变通,不敢用、不愿用,党内监督乏力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到位,导致党员干部“小病”拖成“大病”的,倒查追责,从严处理。

(作者系道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 )

来源:永州日报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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