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4月22日讯(通讯员 彭蓓蓓)4月15日上午,冷水滩法院执行局收到了某农贸市场11名业主送来的写有“廉洁奉公,执行为民”字样的锦旗。
据悉,杨某等11名业主分别与陈某、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杨某等人付清房款和相关费用后,陈某、李某依约交付了房屋,并为业主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但未办理国土使用权证而酿成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业主与陈某、李某签订的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签订后,业主已经付清了全部购房款,陈某、李某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90个工作日内为业主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但陈某、李某仅为杨某等人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而国土使用权证未办妥,故依法判决陈某、李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判决生效后,陈某、李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业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月9日,冷水滩法院执行局查控组收到11个案件后,立即阅卷,批量制作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送达被执行人。4月11日,执行法官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主陆续拿到不动产权证,对法院执行效果十分满意,遂派代表送来了表示感谢的锦旗,为法院3天高效快速执结11案“点赞”。
来源:红网
作者:彭蓓蓓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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