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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洞村民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获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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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洞森林公安分局、林业部门对贺桂花的善举进行了表彰。

红网时刻6月20日讯(金洞站记者 郭庆生 邓向华)6月19日上午,家住金洞管理区金洞镇双马村七组的贺桂花女士来到金洞森林公安分局求助:“我刚刚在我家屋顶的横梁捡了三只小猫头鹰,不知道该怎么办。”

当天上午10点多钟的时候,贺桂花家正在拆旧土坯房,当拆到二楼屋顶的横梁时,突然发现横梁上站着三只小猫头鹰,当人走近它身边后,它只是动了动翅膀,却没有飞起来。于是,就拿了一个纸箱,将它捡了起来,装入纸箱,以防它受到伤害。

公安分局森保大队大队长黄君林接过贺桂花女士手中的纸箱,将纸箱打开,发现猫头鹰长约30厘米,全身羽毛成灰褐色。他们轻轻地将其拿出来,通过检查,发现它并没有受伤,而且是三只雏鸟,猜测可能是在学飞的过程中不小心掉落在梁上飞不起来了。检查后工作人员将其放入一个纸盒,并及时联系了金洞林业部门,向他们说明情况。目前,三只小猫头鹰暂由森林公安民警妥善安置保护,待其身体完全恢复好后将其放归大自然。同时,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金洞森林公安分局、林业部门对贺桂花的善举进行了表彰。

近年来,金洞森林公安局和林业部门在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经常深入社区群众中、大街小巷,开展形式多样的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对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随着辖区内自然环境越来越好,野生动物逐渐增多,广大人民群众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越来越高,群众自愿救护野生动物的事例屡见不鲜,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像贺桂花这种爱护动物、保护动物的行为,值得点赞。

来源:红网

作者:郭庆生 邓向华

编辑:李艳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06/20/5605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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