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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以“河道警长制”推进水环境治理

红网时刻永州7月22日讯(通讯员 乐剑平)7月22日,永州市新田县公安局在全县实行“河道警长制”,对各河道全部配置“河道警长”,建立与县、乡(镇)、村三级“河长”相对应的河道警长体系,以此推进全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该局成立“河道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新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唐红林任组长兼河道总警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或副总警长。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河道警长制工作,研究解决河道警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坚持“以快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逐级设县级河道警长、乡(镇)级河道警长、村级河道警长。明确各级河道警长职责,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该局集全警之力、聚全警之智,整合社会力量,形成最广泛的社会合力,集中力量助力治水,攻坚克难。通过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广泛宣传、造浓氛围、灵通信息、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深入推进全县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

全面实行河道警长制,旨在严厉打击污染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河长制”工作中阻挠施工、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涉及水环境污染等不稳定信息的收集、掌握,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涉水突发事件。

来源:红网

作者:乐剑平

编辑:蒋如珂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07/23/5733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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