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8月20日讯(通讯员 乐剑平)“我骗人钱财,罪有应得,一定好好改造,悔过自新。”8月19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永州市新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的旷某在关进看守所时对民警说。
“警察同志,我被人骗去3000元钱。”2019年7月10日上午,新田县谢某某急匆匆来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据谢某某陈述,2016年3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旷某,旷某谎称正在为他人代买一种保险,凡购买此保险者,次年有高额回报。为骗取谢某某信任,旷某拿出精心伪造的资料给谢某某看。谢某某信以为真,拿出3000元现金交给旷某,要她为自己代买一份保险。一年后,谢某某多次问起领取高额回报一事,旷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后来,谢某某要求旷某退还本金,数次追讨未果。今年7月上旬,当谢某某再次打电话询问时,发现对方已经联系不上,顿觉上当受骗。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2016年至2017年,旷某以帮助他人代买保险次年可获高额回报为幌子,收取“保险费”,骗取他人钱财,受害群众达60多人。8月18日,民警经过一个多月的追踪,发现旷某出现在广东英德市某小区,并成功将其抓获归案。经询问,旷某对实施诈骗行为供认不讳。
8月19日,旷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新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乐剑平
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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