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3月5日讯(通讯员 张宗伟)为图方便,一些人会挑处空地随意焚烧垃圾,不仅产生大量浓烟,更散发难闻恶臭。3月1日,冷水滩区城管局梅湾城管大队对一居民违法焚烧垃圾行为给予300元的处罚,这也是冷水滩区城管部门今年开出的首张焚烧垃圾罚单。
3月1日18点40分,冷水滩区城管局梅湾城管大队副大队长唐钢琴带领本组值班人员夜巡湘江东路时,在潇湘大桥下发现一人正在焚烧垃圾,为减少环境污染,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用水桶取水将火浇灭。经询问得知,当事人姓陈,带领两名工人给一家广告公司更换广告内容,在换下旧广告内容时,直接将旧广告纸就地进行焚烧,但是,陈某不知道自己已经违法了。
据梅湾城管大队负责人介绍,他们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城市露天烧烤、焚烧秸秆落叶、焚烧沥青橡胶塑料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和恶臭污染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规定。根据《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梅湾城管大队执法队员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鉴于陈某是初犯,对其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把焚烧垃圾清理带走,这也是该区今年开出的首张垃圾焚烧罚单。
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少数市民法律意识淡薄及防治力度不够等原因,让多数人把焚烧垃圾当做见怪不怪的事,导致焚烧垃圾问题不受重视。加之,焚烧垃圾的人员、地点、时间的不确定性增加了整治的难度。有些焚烧垃圾的人点着火后就离开,工作人员就很难再找到。下一步,冷水滩区城管执法局将以此案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执法宣传、巡查和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露天焚烧行为实施“零容忍”,打响最严“蓝天保卫战”。
来源:红网
作者:张宗伟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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