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邻里纠纷起争执 互相伤害均获刑

红网时刻永州3月13日讯(通讯员 唐雅群)日前,东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陈顺某、陈雪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并分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各项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顺某与陈雪某系邻里关系。2019年1月24日16时许,被告人陈顺某与陈雪某因土地纠纷发生争吵,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陈雪某持铲子摔向被告人陈顺某,致陈顺某的妻子周玉某脸部受伤,被告人陈顺某见状便从地上捡起一块红砖将陈雪某的头部砸伤。经法医鉴定,陈雪某病情已构成重伤二级,周玉某病情已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顺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雪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被告人陈顺某在不法侵害已经有所缓解的情况下,主动实施报复,用红砖将陈雪某砸伤,其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紧迫性。鉴于本案因邻里纠纷而引发,被告人陈顺某、陈雪某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能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唐雅群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0/03/13/6860476.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