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3月27日讯(新田融媒记者 黄新)3月27日,记者从新田县2020年全县民政工作会议获悉,2019年,新田县共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4459.13万元,总投资4800万元的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完工,近期可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养老床位2165张;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1371人次332.64万元,各项保障均已达到或超过相关标准。
新田县知市坪敬老院。
疫情防控期间,医护人员加强对敬老院老人健康体检。
2020年,新田民政将持续抓好党建引领、民生保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社工等九项重点工作。其中,在民生保障方面,从2020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500元/人/月,月人均救助水平提高至35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80元/年,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类)、二类、三类低保对象分别按340元/月/人、240元/月/人、200元/月/人发放低保金,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42元;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分别不低于65元/人/月;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780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5400元/年,其中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7800元/年。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分别按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十分之一执行。全护理人员护理费不低于5520元/年/人,半护理人员护理费不低于2760元/年/人,全自理人员护理费不低于1656元/年/人,其中对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全护理特困人员护理费按不低于10000元/年/人标准发放。为特困供养人员继续购买住院期间照料护理保险,全自理的按不低于600元/年/人标准聘请专人对其进行照料护理。
来源:红网
作者:黄新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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