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州市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按照“守护好一江碧水”“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美丽幸福湘江源,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1至4月,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3%,同比上升11.6个百分比;综合指数3.32,同比改善17.6,全省排名第五。在一季度3个国考断面水质排名全省第二的基础上,1至4月34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均达到或超过考核要求。全市土壤环境保持稳定,没有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
坚持生态优先不动摇
永州市切实担当起保护湘江源头的政治责任,认真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动生态优先战略落实落地。今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6次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接落实中央和省里工作部署,分解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在省里“夏季攻势”下达永州市7方面67项任务的基础上,补充了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整治、土壤修复和重金属治理三个方面的内容,扩展为10个方面272项任务。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坚持每月一例会、一调度、一讲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头巡江护水和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现场督查,带动全市上下强化“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抓好污染防治不懈怠
突出治气。及时启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春季攻势”,组织开展8项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水泥、砖瓦、搅拌、工业锅炉、VOCs排放企业共426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4家,立案查处10家。
突出治水。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全市初步核准千人以上供水工程472处,扎实推进15个“千吨万人” 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整治,开展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监管并交办督办环境问题30多个;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2019年省交办永州市的第一批62个问题已整治完成58个,“2020年夏季攻势”省交办永州市的12个问题已整治完成4个;2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已建成3个。
突出治土。目前,永州市已落实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203220亩,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措施2942亩。重金属治理项目进展较好,零陵区石期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新田县6处炼油厂遗址土壤修复项目分别完成总工程量的60%和80%。东安三断锑超标问题持续改善,4月份,黄泥洞右边小溪、八一桥和新屋断面平均锑浓度分别较2019年均值下降11.78%、9.77%、5.56%,新屋断面已连续16个月稳定达标。
严格执法监管不手软
4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处理。今年初,市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对该企业重污染天气特护期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发现锅炉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氮氧化物浓度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予以处罚。
今年以来,全市共抽查企业322家,发现并立案查处8个违法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处罚金额23.7万元。开展企业环境守法违法行为积分考核,对3家企业下达警示函并约谈负责人。对生态环境部交办永州市的39个卫星遥感影像疑似固体废物存放点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对其中7个点位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等问题下达了督办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下一步,永州市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任务抓落实,聚焦问题抓整改,聚焦结果抓督导,集中精力攻坚克难,确保年度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更多永州力量。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万珂铭
编辑:陈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