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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政协关于何永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何永明陈宙林左秋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经2020年5月28日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协商通过)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提名,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第十八次会议协商决定:

何永明同志任永州市政协副秘书长。

陈宙林同志任永州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左秋玲同志的永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陈肆清同志的永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华丽同志的永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政协永州市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来源:永州日报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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