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借“卖口罩”之名实施诈骗,宁远一男子获刑两年

红网时刻永州6月1日讯(通讯员 邓宏清 欧阳中丽 梁理燕)疫情期间,口罩成了紧缺物资,一罩难求,却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在网上销售口罩的名义行骗。5月26日下午,宁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以虚假销售口罩信息实施诈骗的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周某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0年2月初,被告人周某文通过在微信群中发布虚假的销售口罩信息实施诈骗。2020年2月15日,被害人赵某义通过微信在被告人周某文处订购8500个口罩,并通过微信将25500元货款转给被告人周某文,被告人周某文在收到钱后未发货给被害人赵某义,并将被害人赵某义的微信拉黑。案发后,被告人周某文于2020年2月27日被宁远县公安民警抓获,被告人周某文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另查明,被告人周某文的家属主动将25500元赃款退缴至宁远县公安局。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5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某文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主动退赃,挽回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事实和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利用社会热点事件实施诈骗是不法分子的一贯伎俩,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疫情期间的诈骗案件增多,造成一定社会危害,人民法院将依法亮剑,从重打击,让发“疫情财”的不法分子付出沉重代价!

来源:红网

作者:邓宏清 欧阳中丽 梁理燕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0/06/01/7305646.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