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贯彻实施《民法典》 为人民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无疑是新中国立法史上的里程碑。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民法是万法之母,孟德斯鸠曾在《论法的精神》中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众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生产经营等,都受到民法的调整。因此,我们要积极在维护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的过程中下真功夫、硬功夫,让《民法典》为人民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信仰维护是实施好《民法典》的前提。我们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所蕴含的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全面维护《民法典》权威,才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才能不断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宣传教育是实施好《民法典》的基础。民法典是人们的“权利宪章”,大到财产权、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的规定和保护,小到比较具体的高空抛物、基因编辑、高铁霸座、个人隐私、离婚冷静期等社会关切、很接地气、时代感强的问题。这充分体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精神。我们要以施行《民法典》为契机,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广大群众应逐步养成遵守法规的习惯,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民法典》,维护《民法典》,尤其在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时,要学会运用《民法典》,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及时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丰富教育形式,创新教育方法,努力让每一个人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保障执行是实施好《民法典》的关键。“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各级执法部门应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精髓。就政府而言,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重要标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对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就法院而言,要提升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调和静态规范与社会动态发展之间的矛盾,让《民法典》真正成为民事法治保障的典范;要加强案例指导、强化以案释法,把《民法典》的文本规定变成老百姓的行为规则。就检察院而言,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只有切实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才能保障《民法典》顺利实施,为其注入强劲生命力,使《民法典》真正成为人民合法民事权利的“保障书”,为人民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苏渊 刘奕男)

来源:红网

作者:苏渊 刘奕男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0/06/09/7323669.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