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7月28日讯(通讯员 胡雯)当前,蓝山县公安局正在积极推进“双二十条措施”。为依法打击经济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法制营商环境,蓝山县公安机关依法“亮剑”,对敢于以身试法者“出重拳”,对暴力抗法者“施高压”,依法严惩影响营商环境的刑事犯罪,有效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5月15日以来,蓝山县公安局共侦破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2起,刑事拘留4人,有力地震慑了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如6月16日、6月20日抓获并刑拘在毛俊水库环库公路盗窃挖掘机柴油的犯罪嫌疑人周某、黄某。2020年6月10日,经侦大队以挪用资金罪将犯罪嫌疑人曾某刑事拘留,6月8日以包庇罪将犯罪嫌疑人赵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与此同时,蓝山县公安局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突出犯罪,共抓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14名,经查实陈某、曹某、陈祝某等人经营的蓝山中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二四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浩友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2011年以来,在社会上宣传,以高额利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公众存款,报案人数20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3亿左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胡雯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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