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2月14日讯(通讯员 高月)“今天通报的这起案件,性质恶劣,其所作所为与党员身份格格不入,严重背离了党的宗旨与党性原则……”日前,蓝山县委政法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通报了原县政法系统退休干部黄某违纪违法案件经过,揭示了其给党和国家造成的严重危害和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沉痛代价,为全体干部职工敲响了警钟。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利用身边典型案例,把到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抓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润物无声的持续教育中紧绷思想之弦,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升不想腐思想觉悟。
“开展警示教育的目的,就是要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通过看到这些典型案例中的人物付出的惨痛代价,造成的恶劣影响,暴露出来的严重问题,使每一名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单位扎实开展一案一整改,深挖案件背后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动实现惩治结合、标本兼治。
来源:红网
作者:高月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