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月2日讯(通讯员 邹声延)“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不戴头盔的骑行者头部损伤几率是戴头盔的2.5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在意外发生时或许有保命的作用。但还是有个别驾驶人,拿生命当儿戏,最终害人害己。
2020年12月27日13时28分左右,黄某艳驾驶二轮电动车“小黄鸭”沿冷水滩区梅湾路由北往南行驶,行驶至梅湾路与逸云路交叉路口路段左转弯时与张某荣直行的湘M1Z***号小型轿车相撞。由于“小黄鸭”驾驶人黄某艳未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冷水滩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处置,启动警医联动机制,配合医护人员抢救伤者,为伤者的救治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在该起事故中,“小黄鸭”驾驶人黄某艳认为骑行低速电动车无需佩戴头盔,疏忽大意,横冲直撞。当事故发生时,她完全是用血肉之躯去抵抗事故带来的伤害。因黄某艳安全思想不牢,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行驶未遵守有关道路安全的规定,通过路口时转弯的非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艳最终害人害己。
冷水滩交警安全提示:对于骑行者来说,头盔就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大家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好头盔,并系好头盔固定带。
来源:红网
作者:邹声延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