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月13日讯(通讯员 付发鸿 刘志军)1月11日,驾驶员唐某接过永州市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对自己故意遮挡车辆牌号的违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1月5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唐某驾驶一辆四轴货运车辆,满载页岩砂石货物从衡阳往永州方向行驶,为防止超限超载数据和车辆信息被祁阳县治超平台自动录入,躲逃避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在距离G322k1373+000m不停车检测系统600米前靠边停车,下车用毛巾将驾驶的车辆牌号遮挡后继续行驶。殊不知这一系列的举动已被治超信息平台中心监控到全过程,唐某驾车在接近不停车检测系统时,被早已布控的联合治超执法人员当场查处。
执法人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条、九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唐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规违法行为下达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给予唐某驾驶证记12分,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自2020年7月10日正式启动该检测系统作为治超非现场执法,不少货运司机为躲逃避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采取故意遮挡车辆牌号的违规违法行为来通过不停车检测系统。祁阳县治超办针对这一情况,组织强有力联合治超队伍,加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力度,全力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付发鸿 刘志军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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