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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十条禁令”狠刹酒风转作风

红网时刻永州1月16日讯(通讯员 陈雨航)“私人婚丧喜庆事宜需要饮酒怎么办?”“节假日值班可以饮酒吗?”春节将至,村(社)“两委”换届选举正在进行,为防止“四风”问题回弹返潮,永州市冷水滩区推出升级版“禁酒令”,对党员和公职人员饮酒行为做出了更为细致严格的约束,以刹酒风为切点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月13日,冷水滩区印发《关于冷水滩区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社)两委党员干部从严禁酒的规定》,对全区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社)两委党员干部提出“十严禁”要求,即严禁在工作日内饮酒;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饮酒;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任何酒水;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强行劝酒;严禁着工作标志服在工作场所饮酒;严禁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饮酒;严禁酒后执行公务等。

“这些规定一方面对禁酒的具体情形进行了细化,便于推动落实;另一方面,对公职人员饮酒行为责任追究更为严格,有利于压实责任、形成震慑。”冷水滩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确保“禁酒令”落地生根,还要进一步加大对违规饮酒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责。

为确保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冷水滩区纪委监委在“禁酒令”执行的监督检查上进一步加码,通过加强对公务接待中酒类开支的检查、联合执法部门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禁酒令”执行不力的,实行一案多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纪律法律责任,还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今年以来,该区针对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及干部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督查4次,下发督查通报2期,通报批评21人,约谈5人,提醒谈话1人,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检查7次,查处公职人员醉驾1人。

来源:红网

作者:陈雨航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1/01/16/8898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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