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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农村低保金再提标 惠及9528名低保对象

红网时刻永州3月3日讯(通讯员 新服 肖龙腾)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日前,新田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调整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通知》,新的标准已从2021年1月开始执行。

新田县现有农村低保对象6247户9528人,其中兜底保障一类对象1336户2692人、兜底保障二类对象2876户4396人,特困供养人员1949户1998人。为保障其基本生活,提高救助水平,从2021年1月1日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080元/年提高到4500元/年,其中农村低保A类(兜底一类)由340元/月提高到375元/月,B类(兜底二类)由240元/月提高到245元/月,C类由200元/月提高到210元/月。同时,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不低于全县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由5400元/年提高到5850元/年。其中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按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标准执行,由650元/月提高至741元/月。

此外,从2020年11月1日起,新田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50元/月提高至57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由374元提高至380元。为保障政策连续性,2021年继续按此标准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新服 肖龙腾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1/03/03/9058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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