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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祁阳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为农民工要回“血汗钱”获赠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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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州4月1日讯(通讯员 周建银 雷力川)4月1日,王某民、田某清、于某生等5人代表8名农民工手捧“履行检察监督职责 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的锦旗,来到祁阳县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机关为他们追回了劳动报酬,王某民激动地说:“感谢检察院为我们主持公道,让我们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这面锦旗,一定要送给祁阳县检察院。”

2020年7月,徐某付请王某民等8人到祁阳县观音滩镇某村胡某清家中自建房工地做事,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事情做完后,徐某付未按时支付王某民等人工资,王某民等人多次找徐某讨要工资,但徐某付以各种理由拖欠。在多次讨要未果后,王某民等8人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信访局等部门反映情况,但因不在受理范围的原因,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遂于11月到祁阳县检察院,提出帮助讨回工资的要求。经查,8人系祁阳县茅竹镇、白水镇等地农民工,他们身居农村,因年龄问题,打零工是其为家庭提供经济来源的主要方式,属社会弱势群体,徐某付拖欠工资的行为损害8人的合法民事权益。

该院高度重视,迅速立案,检察长程晖指定该院资深检察官雷春华负责此案,并于11月30日向祁阳县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祁阳县法院当即予以受理立案。

承办检察官持续跟进,主动联系主审法官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经过一系列的有效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徐某付支付了王某民等8人的工资共计人民币8800元。

锦旗虽小,但体现着浓浓的检民之情,这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一份“为民解忧”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事关维护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保障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是我们‘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职责所在。”程晖检察长如是说。

来源:红网

作者:周建银 雷力川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1/04/02/9150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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