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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人民法院:案件“下乡”彰显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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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4月9日讯(东安站记者 陈学华)4月8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在南桥镇新竹村村委会开庭审理了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

南桥镇新竹村村民彭某娥和大盛镇尹家村村民魏某娇各自在家中自留地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幼苗977株,在工作巡查中被发现。因南桥镇和大盛镇两地离县城很远,县人民法院组织公诉人员,到当地巡回开庭审理。庭审中,当事人对案件的供认不讳,法院对两名当事人判决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庭审结束后,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还向村民发放毒品知识宣传手册,讲解了毒品对吸毒者、家庭、社会的危害。

东安法院刑事庭到南桥镇和大盛镇开庭审理案件,既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讼,又进行了法治宣传,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来源:红网

作者:陈学华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1/04/09/9169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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