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4月9日讯(通讯员 廖文锋)近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对农村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等乱象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推动生态宜居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整改前。
整改后。
专项监督活动中,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深入多个乡村进行摸排暗访,发现乡镇普遍存在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现象,村干部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对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现象,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召开农村环境整治座谈会,建议各相关单位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村民环保意识,实行统筹部署、统一回收处理,解决农村脏、乱、差的人居环境问题,达到生态宜居的基本要求。
召开河道保洁和环境治理座谈会。
有关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针对暴露的问题积极整改,采取严格措施,对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全部转运到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召开全县乡镇分管负责人会议,建立村居环境“乡镇负责、村干部主抓”模式,开展“人居环境大整治”活动,让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活动,引导群众树立保护环境意识,建设美丽乡村。
来源:红网
作者:廖文锋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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