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三月份以来,永州市城管执法局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要求,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把学党史和办实事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城管部门与群众联系紧密的特点,“一丝不苟”学党史,“全心全意”办实事,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看得见、摸得着”。红网、时刻新闻将陆续推出永州市城管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
红网时刻通讯员 唐述刚 永州报道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为落实《指导意见》,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迅速开展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4月26日下午,市燃照中心、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冷水滩区曲河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位于市中心医院50米左右处一废弃的建筑内,有人正在往车上搬运瓶装液化气,怀疑此人是躲在此处涉嫌非法储存倒灌经营液化石油气。执法人员发现,在狭小的房间内正在非法倒灌,并储存大量液化石油气钢瓶。经现场清点,共计247个钢瓶约1400公斤液化石油气,其中50公斤钢瓶36个(带气22个)、12公斤钢瓶190个(带气30个)、5公斤钢瓶21个,随即对检查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将现场的燃气瓶及倒灌设备依法查扣,转运至安全场所,并将嫌疑人带至宋家洲派出所内接受进一步调查。
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下一步,永州城管将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对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从事瓶装燃气储存、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来源不明的瓶装燃气,到正规的燃气公司购买合格的燃气,为自己也为他人的安全负责。非法存储、买卖或者是运输煤气危害极大,一旦发生意外,将严重危及周边建筑物和群众的生命安全。在发现他人私自储存、充装、运输液化气后,要及时劝阻,也可拨打“12319”举报,执法人员将严肃查处。
来源:红网
作者:唐述刚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