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4月28日讯(通讯员 张爱军 扶巧梅)2020年5月,蓝山县启动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生态功能精准提升工程,工程项目实施总面积6830亩,其中林相改造6300亩、湿地恢复提质500亩,全部为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投资。林相改造建设地点位于湘江源头的湘江源瑶族乡桐村、竹林村和荆竹瑶族乡江源村、新寨村;湿地恢复提质建设地点位于境内湘江支流(舂陵水)的主要源头舜水沿线的塔峰镇,主要包括东江—井湾一带的湿地。
在全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中,多措并举,一是规划先行,精准施策。针对林相改造项目区森林结构不合理,湿地生态质量下降,亟待生态修复的问题,林业局聘请权威部门编制了实施方案,形成规划、实施、验收“三位一体”的解决方案。二是环保优先、质量把关。按照“设计把关+工程指导+竣工评估”的工作机制,施工前,聘请权威专家论证施工方案;施工中,抽查严控施工程序;施工后,联合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初验,全面做好质量监控,确保工程每个环节环保达标、质量过关。
一年来,蓝山县作为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县,将该项工程试点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多角度,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1年1月,省林业局在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验收销号情况通报文件中,对生态修复工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截至2021年3月,该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940万元,完成总投资的85.4%,符合工程进度要求,预计6月底全面竣工,建设成结构稳定、生态功能完善、景观效果优美、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健康森林生态系统,提升蓝山县湘江源头森林、湿地质量,减少水土流失,防控面源污染,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永续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 张爱军 扶巧梅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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