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5月28日讯(通讯员 义禧羽 唐雪富)“喂,110,我在路边发现一只疑似国家保护动物,请你们来处理一下。”5月26日10时许,江永县周先生报警称有一只鸟儿在潇浦镇车头铺新村路边抽搐,不能飞行。
接警后,江永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来到现场,发现有一只外形像猫头鹰的鸟类在路边抽搐。经查验,该小鸟身上未发现外伤,只能勉强站立,身体已虚弱不能自由飞行。
据报警人周先生说,他发现小鸟后,觉得其从外形看很像老鹰,于是想起近期江永县公安机关一直在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知识,担心这鸟在路边会被别人带走,于是就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经鉴定,该幼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从身体检查的情况来看,这只猫头鹰并没有外伤,身体状况良好,疑似因年幼饥饿,长时间未进食导致体力透支,因而暂时性丧失飞行能力。鉴于此情况,民警及时联系到了江永县林业局野保站,并将它们送往江永县林业局野保站进行专业救治喂养,待其康复后放归自然。
民警提示,如今正是各种鸟类繁殖、出窝密集的时候,由于近期气候多变,“落难”小鸟也比其他季节要多,请广大群众在保证人身安全及不会对野生动物造成干扰和二次伤害的前提下,采取科学的方法对野生动物进行救助,并及时报警或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开展专业救治。5月份以来,江永县森林公安局已成功救助3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来源:红网
作者:义禧羽 唐雪富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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