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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守护青山绿水 拧紧林地“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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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州5月31日讯(通讯员 杨沛)5月28日上午,蓝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廖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蓝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8年以来,被告人廖某某等人在未取得用地审批的情况下,非法占地从事石材开采活动,不仅触犯了刑法,还严重破坏了林地生态功能、损坏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请县法院判令廖某某等人赔偿林地修复费用和修复生态环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庭审中,被告人廖某某等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本案的办理,践行了为民办实事的宗旨意识,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实现有效震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来源:红网

作者:杨沛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1/05/31/9418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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