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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法院“速调”一起借贷纠纷案

红网时刻永州6月1日讯(通讯员 李艳青 黄斌 邓天缘)近日,蓝山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快速、妥善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5年,被申请人张某(化名)急需货款周转,向申请人李某(化名)借款10万元,李某随即将10万元转到张某的银行卡。2016年,张某以困难为由向李某再借款10万元,并立字为据共借款20万元。近日,李某催张某还款,但张某故意躲避不接电话,在怒火之下,李某找到张某家,要求张某还钱,双方争执不休闹到法院。

受理该案后,调解员在当事人走进调解室前就展开了电话调解工作,先从李某开导“有理不在声高”,告知其调解原则要遵循自愿性、合法性、开放性、保密性,再与张某聊家常、普法律、谈案例,并正确引导其“借钱见真情、还钱识人品”,民事活动诚信最可贵。在调解员这番提前通话下,不仅让当事人之间放下了“打官司伤感情,调解后难兑现”的思想包袱,还缓和了双方的愤怒情绪。

当张某、李某到调解室坐下后,调解员进一步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以法律思维、方法促成双方纠纷矛盾逐步解决,结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导当事人。张某提到自己的工程承包款未按时到账,且拖欠了工人工资,母亲又住院缺手术费,所以本金暂时无力偿还,但之前的利息是给付的,请调查核实,另请求李某对这笔借款宽限合理的筹集时间,愿意在年前分三期将借款20万元本息归还完,李某在全面考虑后,接受该还款方案,提出如年前三期还款中被申请人任何一期违约,申请人可以对所有借款及到期利息一并申请执行。最终促成张某与李某达成分期偿还的调解协议。

近年来,蓝山县诉前调解中心始终坚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时,维护了社会稳定,推进了“诉源治理”,节约了司法资源及当事人诉讼成本,得到了群众支持和肯定。

来源:红网

作者:李艳青 黄斌 邓天缘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1/06/01/9424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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