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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骑行不戴头盔 交警推出“五选一”套餐

红网时刻8月24日讯(通讯员 王操 唐姬灵)“戴了安全头盔,关键时刻可以保你命。像上次有个交通事故,电动车上有个人没戴头盔当场去世,另一个人戴了头盔的只受了点轻伤。”在冷水滩区梧桐路与凤凰路交叉的十字路口,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凤凰园大队民警拦下一位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小黄鸭”的市民,苦口婆心地对他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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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一些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者被民警请到路边交通岗亭前,现场从罚款20元、抄写道路交通法律法规2遍、观看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30分钟、路面维护道路交通秩序30分钟及编辑交通安全提示语发微信朋友圈,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五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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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完交通警示片,觉得不戴安全头盔骑电动车太恐怖了,以后不敢不戴了,我回去要劝告亲朋好友。”一位市民接受处罚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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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现场了解到,有些电动自行车随车携带了安全头盔,但是骑乘者嫌天气天热戴着不舒服,所以并未佩戴。还有部分“小黄鸭”驾驶人嫌随车配备的安全头盔太麻烦,也未正确佩戴。据交警介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是颅脑损伤致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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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驾乘电动自行车上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在此,凤凰园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安全出行从‘头’开始,为了您和您的家人安全,请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同时还要提醒身边的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凤凰园大队警务工作人员蒋萌萌说道。

来源:红网

作者:王操 唐姬灵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1/08/24/9844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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