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6日讯(通讯员 雷纯剑)在全县中小学开学之际,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师生度过一个安全、舒心的开学季保驾护航。
9月2日至3日,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实地检查中发现,某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到期未进行健康检查,存在违反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行为;某完小学校门前未施划人行横道线和设置提示标志,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针对上述问题,该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职权分别向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责令相关幼儿园立即整改,要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工作,并加强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求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联合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在学校门前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并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我院将继续跟进相关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不力、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漏洞、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为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舒心的开学季贡献检察力量!”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石志辉说道。
来源:红网
作者:雷纯剑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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