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8日讯(通讯员 曾庆屏)9月15日,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无牌“鬼火”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改型、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当晚,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举报,称晚上经常有“鬼火”摩托车在蓝山大道附近飙车,严重影响居民的夜间休息。接到举报后,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周密部署,一中队中队长曾文凯带领值勤民警在蓝山大道进行流动搜寻和布控,于21时38分成功将一辆“鬼火”摩托车截获。
经查,该辆“鬼火”摩托车未上牌入户、未入保险且有非法改装行为,驾驶员黄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用酒精测试排查仪对其进行测试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其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对黄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将摩托车进行暂扣,并依法对其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改型、未入保险、未注册入户挂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62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蓝山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对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改善道路治安和交通安全秩序,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曾庆屏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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