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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民文明行为大提升活动正式实施

为贯彻落实永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形象,市创建办即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市民文明行为大提升活动。

活动以“争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为主题,以《永州市民文明行为“十要十不要”准则》为基本要求,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通过开展《永州市民文明行为“十要十不要”准则》(详见附后)宣传教育、签订文明行为承诺书以及文明劝导服务等活动,送文明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摒弃陋习顽疾,养成文明的言行举止,做文明人、说文明话、行文明事,全面提升市民文明行为和城市文明程度。(附《永州市民文明行为“十要十不要”准则》)

永州市民文明行为 “十要十不要”准则

言语要文明,不说脏话粗话、喧哗吵闹

举止要文明,不室内吸烟、乱扔垃圾

居家要文明,不乱堆乱放、私搭乱建

用餐要文明,不劝酒酗酒、铺张浪费

出行要文明,不闯红灯、乱穿马路

驾驶要文明,不车窗抛物、乱停乱放

乘车要文明,不拥挤插队、抢座占位

旅游要文明,不损坏公物、乱刻乱画

经营要文明,不占道摆摊、影响他人

养宠要文明,不弃绳遛狗、随处留便

来源:永州日报

作者:唐晓山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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