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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利民之事 彰检察温情——蓝山检察促交通肇事案刑事和解

红网时刻2月14日讯(通讯员 杨沛)近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获被害人家属和犯罪嫌疑人家属共同赠送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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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前,肖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广东返回湖南过年,因驾驶员肖某某疲劳驾驶,车辆在二广高速公路湖南蓝山路段某隧道内发生侧翻,造成车内乘客黄某某死亡。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该案到审查批捕阶段后,肖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释法说理下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表示赔偿意愿,在办案检察官及侦办人员的见证下,肖某某家属与被害人家属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书》达成刑事和解。

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到,肖某某交通肇事案系意外过失犯罪,主观恶性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认罪态度较好,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社会危险性不大,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感谢蓝山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耐心调解和教育,为我们做了那么多努力,让我们有了第二次人生。”赠送锦旗时肖某某家属感激地说道。

鲜红的锦旗不仅是荣誉,更是对蓝山县检察院工作的信任、支持与认可。蓝山县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落实“少捕慎诉”理念,用心、用情、用功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前提下让人民群众感知到法律的“温度”。

来源:红网

作者:杨沛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2/02/14/10867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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