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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永州市委一号文件解读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红网时刻新闻3月31日讯(记者 周纯 通讯员 黄璜)3月31日下午,永州召开2022年市委一号文件解读新闻发布会。永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慧云等领导就永州市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情况等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的市委一号文件将“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放在了首位,我想请问下,永州如何落实这项工作?

永州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杨祝学:永州市作为农业大市,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全力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稳定、有效供给。

2021年,永州市粮食生产创近三年来新高,播种面积达726.52万亩、总产量达302.93万吨;全年出栏生猪779.1万头、年末生猪存栏559.62万头,生猪出栏、存栏、能繁母猪存栏、外调等各项指标均继续居全省第一;出口蔬菜56万吨,货值67.2亿元,分别占同期全省出口蔬菜总量和出口值的94.5%、96.1%。其中,供港蔬菜的总量和货值,分别占全省的97.7%、97.9%。由此可见,永州市粮食、生猪和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不仅能充分满足全市人民需要,还有大量可供外调。

今年各项农业生产依然稳定向好。目前,正在全力抓早稻生产,实施蔬菜出口百亿工程。特别是针对永州市水稻机械化率偏低的状况,通过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加大适合丘陵山区的先进农机具引进推广力度,加大农机合作社扶持力度,实施农机合作社空白乡镇破零行动,加大土地流转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农机“下田难”、合作社和大户“租田难”的问题。力争永州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以上,水稻机插机抛率达到50%以上。

记者:《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曾指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对于今年市委一号文件中提出的“持续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永州市有哪些具体措施?

永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慧云:为进一步推动永州市农业优势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具体举措。

一是推进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市里成立了蔬菜出口“百亿工程”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印发一系列工作方案,对全年蔬菜产业发展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并要求各县市区实行专班专抓,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强化保障,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

二是集中精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通道建设。年内新增认定基地、加工企业25个以上,稳定认定基地200个左右;对现有认定基地提质改造达到80%以上。支持永州配送中心建设检验检测中心或者引进第三方检测机构,提升供粤港澳大湾区的农产品检测能力。抓好“圳品”认定工作。

三是引进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打造本土标杆企业,继续实施产业链企业“培优倍增”计划,以七大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做大本地龙头企业。2022年力争新认定省级龙头企业10家以上。培育交易额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1个、过10亿元的2个、过5亿元的1个、过1亿元的6个。

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监测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定量监测和食品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五是创新监管手段,开展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第二代“身份证”试点和信用评价试点,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湖南应用系统;推进农安县创建和网格化管理。

六是加强农业品牌宣传推介。继续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专业农博会和节庆产销对接活动,统一“永州之野”农产品系列包装,在各大宾馆、酒店、餐馆、旅游景点张贴摆放宣传永州的农副产品宣传册,在重点区域建设“永州之野”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打造“永州之野”直播平台,持续办好柑橘、蔬菜等专题节会展会,开展永州人食用永州农产品活动,提升“永州之野”“湘江源”公用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大对茶叶品牌的整合、宣传和推介,着力打造永州茶叶公共平台。

记者:今年的市委一号文件提到了要“着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出“2022年全市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薄弱村全面消除”的目标,想请问一下,在发展集体经济方面,永州市有什么实招、新招?

永州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杨祝学:作为全省农村经济欠发达市州,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等,都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为切实抓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永州市拟以市委办、市政府办的名义出台《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预计将于近期印发。文件中提出了6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途径:一是盘活资产经济。对调整转化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报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三通一平”后依法有偿出让。引导村集体将林地、果园、水面、“四荒地”“四边地”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盘活经营;将闲置的工矿仓储、老学校、旧村部以及现有村部闲置地等建设用地,通过建设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冷库、生活服务和休闲娱乐设施等,采取发包、出让、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经营。

二是培强产业经济。大力培育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电商冷链等配套服务,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尽量把延长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留在农村。

三是做活服务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劳务合作,承接劳务输出、道路养护、绿化管护、建筑施工、家政服务、企业后勤、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发展物业经济,建设交易市场、农家乐经营点、车库泊位等;领办创办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服务实体,提供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仓储、加工销售、物流配送等农产品产销服务。

四是开发融合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利用乡村空间资源、特色产业资源和地域文化资源,进一步完善乡村功能布局,实现特色产业、休闲观光、农创文旅、农耕体验、康养基地等多产业业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打造红色教育基地、田园风光、乡村土特产品超市、乡村美食、乡村文化风俗演艺等发展当地特色的乡村旅游经济。

五是探索“飞地”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打破地域界限发展“飞地经济”,引导村集体经营项目向城市周边、特色小镇、优势农业区、农产品加工区以及各类工业、农业园区集中。支持有资金、有项目、有技术、有管理优势的乡镇、村与有资源、有空间、有区位优势的乡镇、村合作发展,从事规模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鼓励“飞出地”和“飞入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

六是巩固脱贫村集体经济。确对已脱贫的774个村,通过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维护、巩固提升帮扶车间的数量和质量等方式,推进脱贫村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提出了5条具体的扶持措施: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县市区财政要从土地出让收入的5%计提安排30%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各级政府要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是优化金融服务。创新推广专属信贷产品,鼓励银行机构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特点,加大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推广“乡村振兴担”“乡村振兴共享贷”等特色金融产品。

三是落实用地和税费优惠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享受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等的各项用地优惠政策。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从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符合国家税收有关规定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四是支持参与项目建设。小型项目,除中央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有明确规定的支农项目外,单个投资额在200万以下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作为采购人,依规依程序组织实施,优先考虑具备专业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

五是强化人才支撑。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干部结对联系在外优秀人才制度,完善鼓励返乡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力度,每年培养农民大学生800名以上、培训农民8000人次以上。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到2024年,永州市2932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达到60%,30万元以上的达到10%,100万元以上的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增1个,推进永州市村集体经济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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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永州市委一号文件发布 聚焦“三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永州丨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来源:红网

作者:周纯 黄璜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2/03/31/11073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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