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21日讯(通讯员 蒙振宇 朱素平)近年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辖区内部分酒店、旅馆在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时,未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关于宾馆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特殊要求的规定。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开展旅馆业入住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旅馆行业开展了专项督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本次检查中,检警人员详细察看了辖区内各宾馆、酒店的入住登记台账,核对了入住人员信息,重点抽查了旅馆业从业人员是否知晓“五必须”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容留未成年人入住,在发现有成年人带未成年人不经登记入住、形迹可疑人员或违法犯罪行为时是否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等情况。检查中对该规定不了解的从业人员进行了释法说理,要求其严格依法履行查验、询问、报告等义务。本次检查中发现,部分宾馆、酒店仍存在入住登记制度落实不严格、“五必须”要求不了解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警人员对旅馆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发放了“五必须”制度宣传资料,并责令限期整改。
江华检察院将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公益诉讼前检察建议方式,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配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日常监管及治理,多举措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来源:红网
作者:蒙振宇 朱素平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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