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13日讯(通讯员 漆飞艳)今年4月初,申请人向某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工伤待遇五万余元;4月8日,在县法院的努力下,被执行人将工伤待遇案款一次性主动汇入执行案件子账户。此涉民生案件仅用时八天便快速执结,及时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3日,申请人向某与被申请人永州市某公司在江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向某工伤待遇五万余元。因被申请人永州市某公司未按照调解书履行,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得知该案为涉民生案件后,江华法院执行干警坚持“护民生、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一方面,执行干警充分利用无纸化办公,查找联系被执行人、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责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并告知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立案后仅八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近年来,江华法院执行局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为涉民生案件开通执行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案件做到快办、速办、暖心办,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温暖与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漆飞艳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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