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25日讯(通讯员 蒋文倩)为建立健全蓝山县林长制工作体系,推深做实蓝山县林长制工作,打造“湘江源·蓝山蓝”亮丽名片,县委、县政府于2022年4月25日下达《关于设立蓝山县林长制事务中心的批复》(蓝编办发〔2022〕9号),同意设立蓝山县林长制事务中心,为全县林长制工作的稳步推进打下坚实基础,提供坚强后盾。
蓝山县林长制事务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县级林长会议研究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承担县级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指导乡镇(场)建立相关责任体系并开展各项工作;协助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相关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县林长制其它日常事务性工作。
自成立以来,县林长制事务中心以林长制度为核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完成林长制巡护系统数据采集和更新;开展两期高质量、高规格的乡镇(场)分管领导、林业站站长、网格护林员需要参加的林长制业务培训会;完成护林员管护协议及公益林、天然林管护责任协议书的签订,购买护林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策划举办“林长制助力生态保护”大型宣传签名活动;在各乡镇(场)主要通道竖立林长制及森林防火中型固定宣传牌48块;在乡镇集市集中宣传湖南省第1号总林长令、林长制和森林防灭火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
来源:红网
作者:蒋文倩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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