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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丨关于持续开展“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通告

为有效整治机动车“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市民文明意识和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即日起,在永州市中心城区开展“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查处等方式,从严查处“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证据确凿的,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违法人员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媒体曝光。

二、鼓励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市民可利用行车记录仪等摄像设备抓拍“车窗抛物”违法行为,抓拍的影像信息(视频或图片)需能完整反映“车窗抛物”全过程,准确显示车辆牌号,并备注发生时间、抓拍地点,举报者信息将严格保密。

三、举报方式:

(一)微信举报:进入“永州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过后台留言方式上传举报信息;

(二)抖音举报:在抖音直接@“永州交警”举报;

(三)邮箱举报:3263308689@qq.com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规范行驶、文明乘车,拒绝“车窗抛物”,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6月22日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2/06/23/11421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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