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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永州出台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操作规程

红网时刻新闻7月12日讯(通讯员 邓新茂)针对永州各县市区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中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永州市先行先试,印发《永州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操作规程(暂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为依法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操作规程》的起草和修改,充分听取了县市区一线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对相关条款做了认真的分析和修改完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操作规程》明确了整治目的、整治原则、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明确了分类整治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明确了立案查处和违纪违法处理的具体要求,为有力推进永州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保障和技术支撑。

《操作规程》明确了要重点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市场及大型商场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含私自加装电梯)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操作规程》明确了要根据房屋安全排查“四性”分类提出整改措施,采取属地管理、行业管理部门联合“会诊”,提出综合整治方案。尤其是要在“改、停、封、拆”前期分类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注重把握“规、建、提、惠”四个原则达到分类整治的目的。“规”就是针对拆除重建的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实施。“建”就是针对新建自建房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申报施工许可、纳入质量安全监管和组织竣工验收备案。“提”就是将自建房融入城市更新、区域整体功能和配套服务提升之中。“惠”就是在自建房的整治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整治为民、整治安民、整治惠民。

《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自建房涉及合法合规性、结构安全性、消防安全性、经营安全性问题的整改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细化了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司法、市场监督、农业农村、乡镇(街道)等的整改责任和牵头单位的具体责任,为真正实现部门联合会诊、合力整改、齐抓共管的整治局面提供了机制保障。

附件:永州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操作规程(暂行).pdf

来源:红网

作者:邓新茂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2/07/12/11516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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