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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发布2022年第2号林长令

红网时刻新闻8月24日讯(通讯员 陈文强 刘得花)为防范应对持续晴热干旱高温天气,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8月21日,永州市政协副主席、祁阳市委书记、市林长蒋良铁,祁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第一副林长陈小平共同签发祁阳市第2号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林长令》从责任落实、氛围营造、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火源严控五个方面,发布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令。

林长令要求,要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落实。各级林长要严格落实林长制有关规定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责任,压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各方面责任,切实发挥林长制“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作用,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防火责任体系。各级林长要常态化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巡林督查,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巡林频次;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要落实网格化管护职责,确保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要严肃追究管理责任。

林长令明确,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林长令明确禁火期为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2022年10月1日至10月8日为国庆节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为春节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2023年3月29日至4月9日为清明节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除上述三个时段外,如遇连续高火险等级天气也为特别防护期。特别防护期内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森林防火宣传,全面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村村响”广播、贴标语、拉横幅、鸣锣、喊喇叭以及短信微信、短视频等方式,全面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及森林防火政策法规、扑救安全等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火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林长令强调,要夯实防火基础,加强隐患排查。要健全森林防灭火组织机制,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灭火物资储备。要定期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按照祁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割灌除草开设隔离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割灌除草开设隔离带专项行动,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实现动态清零。要加强对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的督查督办,督促问题整改。

林长令强调,要加强监测监管,做好应急处置。加强会商研判,强化预警监测,及时准确发布火险预警信息,做好预警响应。要严格值班值守,安排专人守好路口、山头,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护住林,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情热点信息调度及时、上报迅速、处置得当。一旦发生火情,要按照就地就近原则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科学指挥火灾扑救。

林长令指出,要强化防火义务,严控野外火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秋冬防火期要颁发禁火令,设立禁火区,规范野外用火管理。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烧田坎、烧秸秆、烧荒积肥、炼山等生产性用火,禁止野外吸烟、焚香烧纸、燃放烟花鞭炮、放孔明灯、生火野炊及其他野外非生产性用火,禁止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国庆节、元旦、春节、清明节和连续高火险等级天气为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单位和个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0746-3213950。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强 刘得花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2/08/24/11751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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