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24日讯(通讯员 陈霞)去年以来,东安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深化生态管理和保护领域的协作配合,强化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进一步推进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善用“机制”,发挥监督职能。东安县检察院将“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向纵深推进,加强与县河长办对涉水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收集、个案办理、整改推进等方面的密切合作。以“河长履职强化年”“清河净滩”专项行动为契机,联合县河长办加大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检察监督力度,共开展巡河6次,发现损害公益问题线索12个,立案2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磋商17件,整改到位17件。
采用“组合拳”,强化建议刚性。针对水域治理突出问题,采用“检察建议+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的公益保护组合拳,督促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以“我管”促“都管”,消除交通水利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检察建议真正做到了刚性,做成了刚性。如该院在办理热兰滩桥一案中,综合施策,在危桥拆除的同时,将村民出行问题一并纳入案件办理范围,为乡村发展与振兴铺就了一条“幸福路”,做到了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借用“外力”,拓宽线索渠道。引入群众力量,提升检察监督质效,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30名,借助志愿者的“眼睛”“大脑”发现案件线索,拓宽线索来源。2022年以来,已通过云平台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条,立案2件。
常用“线上+线下”,加强宣传力度。东安县检察院通过“线上+线下”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宣传力度。线上,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相关内容;线下,组织干警利用“世界水日”等相关节点在广场、乡村等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册》《水资源保护宣传手册》、当面答疑解惑等方式向群众介绍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与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近年来东安县在水域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及取得的成绩,增强了群众公益保护和水资源保护意识。
来源:红网
作者:陈霞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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