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于2022年9月10日起启用零陵区芝山路与法华路路口电子警察,对该路段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监控记录,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9月2日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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