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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行政先锋丨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民解忧 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编者按:为广泛宣传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的先进事迹,发挥好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即日起,湖南省司法厅联合红网·时刻新闻推出《湖南司法行政先锋》系列报道,让我们一起了解“他们”的故事。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郭婳 通讯员 谢春明 永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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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于2002年的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过去的20年间承担了全市经济困难的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军人军属、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所需的无偿法律援助服务。近5年来,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20000余人次,为群众挽回损失6000余万元,为维护永州市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大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人民至上,创新机制求实效。前来寻求帮助的众多群众有着不同的法律服务需求和特点,为实现“精准施策、快捷便民”这一目的,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创新工作机制,倡导“自主选择”,推行群众自主选择法律援助专家。为此,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组建了覆盖全市的储备律师库,300余名各领域的律师随时为受援人做好准备。对于比较简单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们则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同时,进一步放宽群众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于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救助供养范围、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群众以及领取生活补贴的困难群众、领取护理补贴的重度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免除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让法律惠及更多有需要的群众百姓。“这是一份民生工程,我们的工作就是扎扎实实地为老百姓办实事!”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们一致认同道。

健全举措简程序,“一站式”服务到位。“农民工欠薪事件时有发生,我们会为其免除经济审查直接快速介入,从速进行法律援助解决问题。”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杨成武介绍道。多年来,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案件可做到“全省通办”,为群众法律咨询提供实行“一站式”服务。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丝毫不敢懈怠。虽然只有三名工作人员受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但能尽量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重度残疾、身患重病、高龄孤寡等特别困难的群众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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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贴近群众,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打造“法援惠民生”服务品牌,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资料,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通过长期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群众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获取法律咨询的数量逐年增加,前往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也明显增多。“我希望能够用自己的所学帮助到别人,让更多人知法懂法。虽然不知道蝴蝶效应在哪一步起作用,但我愿意努力扇动翅膀。”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阳南说道。

“法律援助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倾心为民的情怀,廉洁高效的作风,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聚焦特殊群体援助,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创新线上线下联动,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永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宁说道。

来源:红网

作者:郭婳 谢春明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2/10/20/11960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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