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0月20日讯(通讯员 何英)东安县检察院建立预防性公益诉讼机制,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事前预防、事中督促、事后救济的作用,实现依法监督与公益保护良性互动。
坚持以案促改,切实发挥治本功效。针对部分公益诉讼案件因缺乏源头管控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情况,调研形成工作专报,在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和专题会议的部署推动下,创新将“预防性”保护机制引入公益诉讼领域,形成与现行公益诉讼检察相配套的“事先防范型”保护体系。
坚持关口前移,切实发挥治标功效。将控制节点由行政过程的“下游”前移至“上游”,分步骤、分阶段对预防性公益诉讼流程作出详细规定,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视野覆盖到行政活动各个节点,将检察建议提起时间前置到实质损害发生前。通过垂直式“动态观察”堵塞节点漏洞,及时阻止潜在风险,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规制引导行政行为未来走向。
坚持精准预防,切实发挥治根功效。依据不同情形制发风险提醒类、隐患警示类、行为禁止类三种“递进式”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及时采取措施,调查核实行政行为合法合理性,切实排除风险隐患。对于落实检察建议不力造成实质损害后果的,除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外,叠加开展独立调查,视情况移送有权机关进行问责。
来源:红网
作者:何英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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