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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6月25日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果雄为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简政为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肖质彬的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6月25日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书勤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曹江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茜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廉丽萍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曹江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6年6月25日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唐江河为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朱诺的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爱林辞去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25日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爱林辞去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龚文启辞去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25日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龚文启辞去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周伟任辞去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25日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周伟任辞去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书勤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6年6月25日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刘书勤副院长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人大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646040/60/16033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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