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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公安交警致全市广大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市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摩托车、电动车逐渐成为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但由于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致使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频发,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现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安全提示:

一、驾乘人员年龄限制。年满18周岁并考取相应驾驶证后方能驾驶摩托车。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但不得搭载人员。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事故发生时,头部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伤情,从而危及生命。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最简单并且最有效的保命措施。

三、不安装遮阳伞、雨棚。给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雨棚等额外装备,会扩大车体面积、遮挡视线、改变重心,从而易发生碰撞交通事故。加之,雨棚、遮阳伞等多为金属结构,容易在发生事故时给驾乘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四、不闯红灯、不与行人抢行有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会在路口绿灯放行前抢行,甚至闯红灯,这样极易与其它通行车辆发生碰撞。骑行时,不要为了赶时间闯红灯,不要在人群中穿梭,不要与行人抢行。

五、不逆行、随意变道。摩托车应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上行驶,转弯时应在不影响其它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提前开启转向灯,按照机动车通行规定进入路口。在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要求进入导向车道通行;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驶。

六、无牌无证切勿上路行驶。部分驾驶人未通过交通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系统学习,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就驾车上路行驶,不仅违法,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摩托车驾驶人要按规定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牌照、按时年检车辆,遵法守规出行。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警示片》。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摩电”交通事故,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自8月1日起,全市公安交警部门集中整治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摩电车辆酒醉驾、逆行、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30日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646041/75/16131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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