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12处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6年7月15日起,启用下列12处路口路段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1.永州市零陵区萍阳北路与萍洲大桥西匝道路口;
2.永州市零陵区萍阳北路与石渠路交叉路口;
3.永州市零陵区萍阳北路与广丰路交叉路口;
4.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太坪铺交叉路口;
5.永州市零陵区萍阳北路石渠路至萍洲大桥路段;
6.永州市冷水滩区九嶷大道与袁家路交叉路口;
7.永州市冷水滩区九嶷大道与建业路交叉路口;
8.永州市冷水滩区九嶷大道与零陵南路交叉路口;
9.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路口;
10.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九嶷大道交叉路口;
11.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进贤路交叉路口;
12.永州市冷水滩区祁冷公路与县道X010路交叉路口。
对上述路口路段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监控记录,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9日
来源:红网
作者: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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