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永县开展非法捕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红网时刻新闻8月13日讯(通讯员 欧阳文)为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生态理念,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8月12日,江永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在永明河河段开展非法捕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让非法捕捞变身“生态修复者”,以实际行动偿还“生态债”,守护瑶乡一江碧水。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严格对鱼苗品种、规格、活力进行检疫,确保放流鱼苗符合本地水域生存条件。工作人员将一尾尾活蹦乱跳的鲤鱼、草鱼等鱼苗缓缓投放至永明河中,鱼苗争相游向河水深处,为河道水域补充渔业资源。本次放流鱼苗全部由非法捕捞行为人按照生态损害赔偿协议出资购置,通过替代性修复,弥补非法捕捞行为对渔业资源和水生态造成的破坏 。

放流现场同步开展渔政普法宣传,工作人员向周边群众讲解禁渔政策、非法捕捞法律后果,普及电鱼、毒鱼和使用地笼等禁用渔具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共同参与河道生态保护。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蒋淼表示,他们坚持打击查处与生态修复并重,针对非法捕捞案件,不仅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还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要求当事人承担生态修复义务。通过增殖放流这种方式,实现“破坏必担责、损害必修复”,同时以案释法,警示广大群众,共同守护好永明河水域生态环境。

近年来,江永县持续加大非法捕捞打击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常态化开展渔政亮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鱼、毒鱼、地笼捕捞等违法行为。此次增殖放流,是江永县完善“查处-赔偿-修复-教育”闭环治理模式的生动实践,既修复受损水生生态,也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蒋淼称,下一步,将持续聚焦生态保护重点工作,继续加强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把巡河护渔纳入常态化工作,确保放流的鱼苗能顺利生长,推动全县水域生态持续向好,共同绘就“水清、景美、鱼欢”的生态新画卷。

来源:红网

作者:欧阳文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646042/57/16172432.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