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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丨把“民怨”变“民愿”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心如镜,最见真章。百姓心中有怨,必是政有阙失、行有偏差;百姓心有所愿,方显政通人和、治理有成。从“怨”到“愿”的转化,检验的是党员干部对待问题的态度、解决问题的力度、服务群众的温度,考量的是政绩观的正与偏、深与浅。

民怨之所以成“怨”,症结往往在于诉求被忽视、声音被屏蔽。现实中,有的干部视群众意见为“负能量”,把群众投诉当“找麻烦”,避之唯恐不及。久而久之,小事拖大、易事拖难,怨气便在漠视中发酵。殊不知,刺耳的话里藏着最真实的民情,反复提的问题恰恰是工作的欠账。倘若换个心态,把“不好听”的言语当作送上门来的诤言,把“不顺耳”的事当成改进工作的突破口,在倾听中把准脉搏,在交流中化解隔阂,便能打开心结,疏通堵点。当群众发现自己的“怨”被看见、被重视,“愿”便有了生根的土壤。

民怨的背后,往往连着具体的利益关切、现实的民生痛点。这些看似琐碎的诉求,实则牵动着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如果只满足于“记在本上”“挂在嘴上”,怨便永远是怨,甚至因失望而加深。唯以实干回应,方能让怨气消弭、让信任重建。对群众的操心事须马上办,对烦心事须盯着办,对揪心事须合力办。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用实打实的成效证明政绩的分量。当一个个具体问题得到解决,“民怨”便在实干中转化为“民愿”。

民怨的产生,往往不是孤立个案,而折射出制度设计的盲点、政策执行的偏差。若只满足于“头痛医头”,今天解决的怨明天换个形式卷土重来,转化的成果便难以持久。真正的转化,应当是持续倾听、及时回应、不断调适的动态过程。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标准,让整改成效接受“田间地头的反馈、市井街坊的感受”来最终验证。唯有如此,才能在一次次的回应中积累信任,在一次次的转化中凝聚共识,让“民怨”真正消散,让“民愿”持续生长。

(作者彭冲 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红网

作者:彭冲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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