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18日讯(通讯员 汪旭)为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切实增强学生法治观念,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日前,宁远一中崇德学校法治副校长曹珈喜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未成年人防性侵保护专题法治教育宣讲活动。全校师生齐聚校园,认真聆听宣讲,共筑法治安全防线。

宣讲活动中,曹珈喜结合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绝校园欺凌,护航青春成长”为主题,围绕新法核心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校园生活的真实案例,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的法治宣讲。他重点解读了新法中首次将校园欺凌纳入法律规制范畴的重大意义,清晰划定了校园欺凌的法律红线,并系统阐述了四大核心原则:
“欺凌行为零容忍”。曹珈喜明确指出,殴打、侮辱、恐吓、孤立、散布谣言、网络恶意攻击、强行索要财物、故意损坏他人物品等行为,均被新法明确界定为校园欺凌,属于违法行为。他指出,这些行为不再是“玩笑”“不懂事”,而是可能面临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的违规行为,法律将坚决守护每一位同学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法律责任全覆盖”。宣讲中,曹珈喜着重说明新法构建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协同治理的防护网。对施暴者而言,年龄不再是“护身符”,14-16周岁一年内两次以上实施欺凌、16周岁以上初次欺凌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将依法接受惩戒;对学校与教师而言,监控全覆盖、及时制止报告、畅通求助渠道等责任被进一步明确;对家庭与社会而言,协同治理成为法定义务,共同织密校园欺凌治理网络。
“身心保护筑防线”。曹珈喜特别增设未成年人防性侵安全防护专题内容,将身体自主权保护、性侵行为识别与应对、侵害后求助路径等核心知识纳入宣讲体系,实现反欺凌与防性侵双重防护全覆盖。他明确指出,未成年人的身体隐私部位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以亲密接触、秘密邀约、帮忙处理私事等为名,触碰未成年人胸部、臀部、下体等隐私部位的行为,均属于性侵违法行为,不受任何关系、任何理由的豁免。

“法治护航促成长”。曹珈喜指出,法律的最终目的是守护而非惩罚,新法的实施标志着校园欺凌治理从道德约束迈向法治规范。他向同学们发出倡议:作为受害者,要勇敢求助、对欺凌说“不”;作为旁观者,要及时制止、传递正义;作为施暴者,要敬畏法律、友善待人,用理性与善意守护青春。
宣讲现场,师生们认真倾听、深入思考,不时记录重点内容。宣讲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宣讲让自己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和严重危害,今后将自觉遵守法律,尊重他人,同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宁远一中崇德学校负责人表示,此次法治宣讲活动是学校推进法治教育的重要举措,有效提升了师生的法治素养和安全防范意识。学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把法治精神融入育人全过程,重点强化未成年人防性侵、反欺凌等核心安全内容,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共同打造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汪旭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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