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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检察院:司法警察能动履职“融入式”服务执法办案

红网时刻新闻11月11日讯(通讯员 陈霞)今年以来,东安县检察院司法警察通过建机制、重排查、强保障,服务保障同录工作安全、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目前,共服务保障同录案件154件177人。

从基础设施上“融入”同录工作。根据《同录规定》要求,将院同录固定场所设置在安全可控的办案工作区内,结合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设置相关规定,对同录工作房间进行桌椅墙体软包、进出门锁、监控设施的改装升级,切实保障同录工作安全可防可控。加强办案工作区警棍、手铐等警械装备配备,同时对警用同步录音录像器材进行更新换代,确保司法警察能够有效应对同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对标同步录音录像要求,主动联系技术部门对办案工作区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进行运行检测,确保设备切实可用,避免因设备损坏影响同录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安全保障上“融入”同录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同录规定》,制定司法警察大队服务保障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机制,重点明确同录工作用警审批流程,要求司法警察部门接到同录用警申请后及时对同录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对电器、尖锐硬物、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让检察官能够放心使用同录场所开展同录工作。严格落实涉案人员进入办案工作区安全检查要求,认真做好每个同录案件涉案人员身体健康询问登记、随身危险物品造册暂存工作,同时要求办案检察官禁止携带打火机、钥匙、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同录场所,确保每个同录案件办案环境安全。

从高度参与上“融入”同录工作。扩展使用司法警察办案工作区值班执勤制度,开展同录案件司法警察全程值班执勤监督保障工作,在案中发挥司法警察办案监督作用,对办案人员进行办案纪律提醒,告知同录对象合法权益,确保规范廉洁办案;在同录过程中司法警察在值班执勤室随时待命,并可根据同录办案需要,在办案检察官的指挥下协助完成同录对象看管、情绪疏导、认罪认罚具结书签订、人身安全保护等工作;在同录结束后做好同录对象安全送离等工作,确保服务保障“融入”同录工作全过程全方面。

来源:红网

作者:陈霞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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